一、申報條件
2021年度大學生創業補貼的申報條件是:畢業3年內(含畢業學年)在州內創業的大學生給予創業補貼扶持。大學生創業補貼優先扶持全州重點產業、各縣市特色產業、高新技術產業、現代服務業等帶動脫貧效果明顯、創新示范效應顯著的大學生創業項目,用于創業經營活動。對在州市以上組織的創業創新大賽中獲得名次的,或依托高校創業平臺優選推薦的大學生創業項目給予優先扶持。
二、指標及標準
大學生創業補貼實行項目指標管理,2021年我州評選45名(任務分解見附件1),經評審后給予每個創業項目3萬元的一次性無償創業補貼。
三、項目申報
補貼項目采取自主申報的原則,各縣市可組織申請人按規定提交項目申報材料。已享受過大學生創業無償資金資助的創業項目不得重復申報。
申報材料包括:《云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申請認定表》(見附件2)、《云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經營規劃書》(見附件3)、項目申請人的身份證、學歷證、創業項目工商營業執照或社會服務機構法人證書。
四、項目評審及資金撥付
大學生創業補貼項目由大學生創業團體或個人直接申報項目,按照縣市初審、州級認定的程序進行,具體操作程序如下:
(二)州級認定。州級組織專家,依據相關規定對項目進行評審認定。對擬扶持項目,進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。
(三)資金撥付。公示無異議后,州級按認定情況,向縣市人社、財政部門下撥資金,由縣市按規定向申請人兌現補貼資金。
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做好扶持項目的后續跟蹤服務,積極向大學生創業者宣傳創業政策,組織創業導師為大學生創業者提供咨詢、指導服務,幫助解決創業過程遇到的問題,提高創業能力。將適時開展回訪,切實掌握大學生創業補貼項目運營、經濟成效和帶動就業情況。選樹優秀創業典型,開展宣傳,充分發揮創業的示范效應。
彌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1年6月4日